第191节 十五岁过门-《狠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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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此事告一段落,孟之祥应允过多七年,在余十一娘十五岁时迎娶她过门。

    宋律规定男子15岁可娶妻,女子13岁可婚嫁,但实际上人们并没有遵守法律,平均成亲年纪都比较大,男子平均24岁娶妻,女子平均18岁出嫁。

    主要原因是程朱理学、科举制的影响,还有是彩礼嫁妆准备的问题。

    程朱理学在理宗朝兴起,其“存天理灭人欲”对仕大夫家族影响不小,但主要针对男性,要是男的太早结婚,就不合程朱理学,如过多五年,孟之祥二十三岁,年龄够大,足以结婚。

    男人要专心考科举的话,不能受结婚的影响,孟之祥早就当上大官,不用考科举。

    至于彩礼,孟之祥不差钱,只要他在任上,不犯错误,而女方家庭,哪怕是余十一娘的太祖母朱氏对男方有所不满,但肯定会让余十一娘风光大嫁,除余家的常规嫁妆之外,朱氏另外出资添妆给余十一娘。

    朱氏可是官家的教母,官家对其厚赠以作答谢,朱氏的积蓄丰厚。

    因此三点对于孟之祥以及余家全无问题,余家提出的是余十一娘依律在十三岁即过门,越早越好!

    孟之祥一听就晕了,十三岁的女童带在身边,换作在另一个空间,属于“从严从快从重”处理的下场。

    他想二十岁为宜,余家不同意,折衷为余十一娘十八岁过门。

    事情定局,孟琛与孟之祥置酒相贺,勉励他道:“七郎,你有妻子了,你得好好努力,忠心报国,升官,发财!”

    孟之祥叹道:“没错,但得把眼前的这个难关度过再说,否则一切皆休。”

    他被言官王林以“奸贪凶暴,滋拢地方”的罪名给弹劾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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